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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申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9-03    点击量:

各学院(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 [2021]124号,网址: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8/27/art_394_169683.html),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我校项目组织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不超过30项)、中国专利银奖(不超过60项)、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不超过10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不超过15项)、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

三、推荐渠道

中国专利奖评选采用项目推荐方式。我校拟申报项目可通过学校自荐、院士推荐以及教育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国性行业协会、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等推荐渠道。其中,江南大学作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可自荐2个项目参评;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四、推荐程序

有意愿申报的发明人团队,请于9月10号之前将项目信息表(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产业技术研究院将根据此次征集的预申报项目,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并通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我校申报本届中国专利奖的项目数量和推荐渠道。对学校自荐的参评项目,需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学校重点鼓励、择优推荐获批省、市、校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优秀成果申报中国专利奖。

五、申报材料要求

除单位推荐函(纸件和电子件)或院士推荐意见书(纸件)1份外,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包含:

(一)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见附件2和附件3);

(二)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

(三)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

项目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存储,并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或者推荐院士姓名。

六、截止时间

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的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

各推荐单位材料受理时间,具体依推荐单位的通知为准,请发明人及时关注推荐单位网站和学校的通知。

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自荐的项目以及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推荐的项目,须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审核后,由省知识产权局统一推荐(不占省局推荐名额)。以上参评项目,请发明人务必于省局通知日期前(时间待定,以省局通知为准)将所有申报材料(按照国知局通知要求)交到产业技术研究院,由学校统一送省局审核后推荐。

七、注意事项

(一)由于推荐名额和申报数量有限,欢迎老师积极通过教育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国性行业协会、或经由两院院士联名推荐等方式争取推荐名额,用足各类推荐渠道和名额。同时,为避免出现超限申报,提升项目竞争优势,鼓励发明人以“江南大学+行业龙头企业”为专利权人的专利申报。

(二)有意愿申报的老师或团队请尽快与产业技术研究院联系,产研院将为老师提供相关咨询和指导,协助发明人核查拟申报专利的有效性、专利文本质量及实施应用效益情况,做好申报策略准备。

 

联系人:陈晓梅

电话:85197650(87650)

邮箱:8113600021@jiangnan.edu.cn

  

附件:1. 中国专利奖申报项目信息表

2.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2021年修订版)

3.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2021年修订版)

 

 

产业技术研究院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