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发明人:
为提升学校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突出专利质量导向,根据《江南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自2021年起,发明专利年费资助政策做出重大调整,同时学校委托合作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为发明人提供专利年费监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费资助
1.资助范围和标准:对学校为第一专利权人且委托合作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代理的国内发明专利,学校承担授权后前六年(次)的年费;对维护年限超过十年以上(不能再享受费用减免优惠政策)的发明专利,发明人如需继续维护,学校按实际年费的50%予以资助。
2.具体流程:由产业技术研究院委托合作专利服务机构监控和代缴,并直接和服务机构办理年费结算。
二、年费监管
对于发明专利授权满6年后,由发明人自行维护。发明人承担的专利年费由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以邮件方式通知发明人缴费,相关费用由发明人转账给专利服务机构代为缴纳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具体流程如下:
1.专利服务机构以邮件方式通知发明人需缴纳的专利年费信息,发明人确认维持专利权的,邮件回复专利服务机构,打印专利服务机构提供的年费缴纳通知和电子发票,通过学校财务处网上报账系统将相关费用转到专利服务机构。
2.专利服务机构将收到的专利年费等费用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则专利权维持。
3.发明人确认放弃专利权的,邮件回复专利服务机构不再缴纳相关费用,同时报产业技术研究院备案,则专利权终止。
4.以上专利年费监管和代缴涉及的服务费用,2018年及以后授权的专利,原则上不收取服务费,2018年之前授权或非代理授权,可由服务机构和发明人协商,如确需收费的,由发明人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给服务机构。
三、其它
1.年费监管及代缴原则上由专利申请时的合作专利代理服务机构负责,如果专利申请时是非合作代理机构代理或无代理的,发明人可委托学校现有合作专利代理服务机构。
2. 本通知所称“合作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含2018-2020年及2021-2023年学校签约专利代理机构,具体名单详见产研院网站通知。
联系人:陈晓梅 王运涛
联系电话:85197650(87650)
产业技术研究院
2021年3月5日